關港貿新訊

關港貿新訊

19 Feb, 2019
進口貨物應繳之稅費有那些?
進口貨物應繳之稅費有那些?

關稅:依中華民國海關進口稅則所規定之稅則稅率徵稅,課徵方式分三種:
從量稅─進口貨物關稅之課徵,按其數量(包括重量或材積等)及每數量單位之完稅額計算之。其公式為:關稅=單位完稅額×數量。
從價稅─進口貨物關稅之課徵,按其價格及稅率計算之。其公式為:關稅=完稅價格×稅率。一般進口貨物大多按從價稅課徵關稅。
複合稅─在同一稅號內,同時並列從價稅率及從量單位完稅額,採從高課徵。
推廣貿易服務費:貨物完稅價格乘以0.04%。
貨物稅:關稅完稅價格加關稅後乘以貨物稅稅率;非屬貨物稅條例規定應課貨物稅之品目,免徵。
菸酒稅:課稅項目及稅額如下:
菸之課稅項目及應徵稅額如下:
紙菸:每千支徵收新台幣1590元。
菸絲:每公斤徵收新台幣1590元。
雪茄:每公斤徵收新台幣1590元。
其他菸品:每公斤徵收新台幣1590元。
酒之課稅項目及應徵稅額如下:
釀造酒類:
啤酒:每公升徵收新台幣26元。
其他釀造酒: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台幣7元。
蒸餾酒類: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台幣2.5元。
再製酒類: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20%者,每公升徵收新台幣185元;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在20%以下者,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台幣7元。
料理酒:每公升徵收新台幣9元。
其他酒類:每公升按酒精成分每度徵收新台幣7元。
酒精:每公升徵收新台幣15元。更多顏色
營業稅:關稅完稅價格加關稅、貨物稅或菸酒稅、菸品健康福利捐後乘以5%。請參看本署網站消息看板「營業稅有關規定」
菸品另徵健康福利捐,其應徵金額如下:
紙菸:每千支徵收新台幣1,000元。
菸絲:每公斤徵收新台幣1,000元。
雪茄:每公斤徵收新台幣1,000元。
其他菸品:每公斤徵收新台幣1,000元。
請參看本署網站消息看板「菸酒稅新制相關規定」。
以上所稱貨物完稅價格,指進口貨物起岸價格(CIF)(即等於離岸價格(FOB)加運費及保險費之總和)。
商港服務費:相關費率由交通部訂定。
特種貨物及勞務稅:關稅完稅價格加關稅、營業稅、貨物稅之金額達到一定金額者(小汽車、遊艇、飛機、直昇機、超輕型載具超過新臺幣300萬元者,家具、龜殼、玳瑁、珊瑚、象牙、毛皮及其產製品超過新臺幣50萬元),乘以10%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推廣貿易服務費之計算基礎,亦因進出口而有不同

1. 出口:以離岸價格(FOB)價格為準,於出口運輸工具結關開航後,由海關按季(即每三個
              月)累計開具出口貨物代收費用繳納證,以郵寄方式寄達貨物輸出人收取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出口貨物=FOB售價x推廣貿易服務費率 (0.04%)
2. 進口:以完稅價格(CIF)價格為準,於進口時同進口稅捐收取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進口貨物=CIF完稅價格x推廣貿易服務費率 (0.04%)
3. 如進口以修理費用、裝配費用、加工費、租賃費或使用費等方式計價者,以所和估之完稅價格為準。

三、計算費率:
       乘以0.04%

四、推廣貿易服務費繳費期限:自海關開立繳納證之日起,14天內至代收銀行繳納,如遺失費用繳納證者,可向原欠費關稅局申請補

五、低於 NT$100免繳:進口、出口貨物,其應繳或補繳之推廣貿易服務費金額未逾新臺幣一百元者。

資料來源:  財政部關務署https://web.customs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1F7726156BC53908&sms=62F2C4D35690CE93&s=45455A355F1253CA
 
TOP